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发〔2019〕18号)和盟行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发〔2020〕16号)精神,为加强我旗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有效保障扶贫资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进行了说明。
第二部分为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和类型。对扶贫资产管理范围、扶贫资产管理类型等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为管理内容和程序。对清晰界定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精准核实登记扶贫资产、规范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加强扶贫资产管护、规范资产收益分配、合法合规处置扶贫资产、强化扶贫资产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为工作步骤。对梳理资金阶段、调查摸底、界定扶贫资产范围和类型阶段、确权认定、产权移交阶段、明确扶贫资产的监督、管护及资产处置权、持续开展管理阶段等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为工作保障。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核查、注重总结推广、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监督执纪等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为组织保障。对旗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