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乌珠穆沁南路人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0479-3222753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东乌珠穆沁旗机构改革方案》和旗委办、政府办印发的《东乌珠穆沁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乌珠穆沁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落实盟下达的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和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盟和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家、自治区、盟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有关行业管理。依法履行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

  (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六)指导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拟订全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盟和全旗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盟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九)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十)负责全旗工业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落实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措施的组织和实施。

  (十一)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全旗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负责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配合协调全旗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推进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统筹推进和网络安全协调工作。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苏木镇非运输船舶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责任。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相关改革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承担全旗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组织解決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组织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盟和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家、自治区和盟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承担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旗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地区盐业管理制度,拟订全旗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食盐的生产批发准入管理和行业监管。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问题。负责全旗工业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三)信息化管理股。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宇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和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负责工业工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协调全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四)安全监管股。承担全旗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组织拟订全旗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煤矿建设和生产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全旗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供应中的问题。负责全旗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监测,承担煤炭行业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预警等工作。承担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旗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全旗能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乌旗行政办公区人社局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9-3222753

  负责人: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