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15: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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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发布《东乌旗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来自全旗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全文分为六大组成部分,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东乌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wq.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乌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旗党群服务中心3楼,电话:0479-32200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乌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委、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工作进展和政策意图,切实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414条,法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497条、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862条、概况类信息更新发布55条;制作发布政策解读155条;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征集调查共34期;全年共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信息333条次。2023年全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2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3年线上线下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件,共办理完成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库”,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管理;各政府部门依托部门网站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建立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完成政府门户网站迁移及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专栏,实现重要政务信息全同频共振发声。强化搜索功能、优化办事流程、改造完善政务服务页面等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办事服务。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了政务公开自主查询机,更好地提供信息查阅、政策咨询等服务,满足企业群众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对26部门10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8

行政强制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乌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基层单位公开信息栏目建设不规范、信息保障不及时,工作人员岗位不固定、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

下一步,东乌旗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形式、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通过队伍建设、考核导向等措施,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聚焦公开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加速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整合政务公开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化、便民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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