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自治区、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我旗按照《条例》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监督考核评议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深入、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领导
根据《条例》规定和自治区、盟有关要求,我旗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确保了职责、措施、力度齐到位。形成了自上而下、横向互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基础。2011年,我旗充分利用会议、网络、电视、制作宣传栏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条例》及其有关工作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按照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分层公开、及时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夯实基础
2011年,我旗紧紧围绕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东乌旗政务门户网和东乌旗蒙语新闻网等网站,乌珠穆沁报等报刊以及电视台等平台,广泛深入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充分发挥了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紧密协作的作用,切实保证了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面广、量大、范围宽,使政府工作面向广大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而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全旗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来,营造出了和谐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了公开工作的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全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东乌旗蒙语新闻网站、电视台、乌珠穆沁报、公开栏及展板等渠道,广泛公开政府信息总计4318条,公开内容电子化率达99%,公开范围涉及行政法规、政府文件、政务信息、应急管理、规划计划、重大项目、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行政、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城乡建设、社会公益、监督检查、人事工作、招商引资、扶贫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20条,其中包含招商引资36条、旗内要闻1423条、部门及苏木镇动态1262条、通知公告32条、视频新闻109条、热点专题338个,便民服务79条,公开规范性文件43个、领导讲话11个,大事记23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页面访问量达398347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全旗通收到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6件,办结4件。其他未受理的申请均为申请内容不明确或涉密不宜公开范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诉、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旗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距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苏木镇及部门间认识程度和重视力度不平衡,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够高。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以《条例》要求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依靠制度,强化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力度,重点推进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拓宽渠道,加大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四是严督彻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加强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监督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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