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01 16: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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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东乌旗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涵盖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总体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2年,我旗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打造“阳光政务、公平政务、便民政务”为目标,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旗政府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常务副旗长任组长,旗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旗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自治区政府、盟行署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计划,及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按照自治区政府、盟行署要求,我旗着重公开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以及价格和收费信息。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凡以旗政府和旗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经审核后,同时在电子政务网上公布。

  (三)抓好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发挥“东乌旗政务门户网站”的窗口作用,对旗政府重点工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人事招录、征地公告等信息进行网上公开。为加强与广大网民的沟通,我旗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建言献策”、“旗长信箱”等互动栏目,成为我旗推进政务公开、了解社情民意、促进为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截至12月31日,“东乌旗政务门户网站”回答网民咨询、投诉、求助类信息42件,处理42件,办结率达100%。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对各苏木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不落实和不规范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范围,对公开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通过旗长信箱、公开举报箱和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保障了公民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旗通过旗政务门户网站、东乌旗蒙古语新闻网和各部门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公开信息1742条,其中普通信息1655条,文件类信息21条,公告通告类信息53条,企事业单位招录、人事任免等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2年,我旗没有苏木镇政府、旗直部门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旗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在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涉及对公民、法人收取及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旗没有涉及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等方面。

  今后,我旗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三是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切实加大对各苏木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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