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15 16: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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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东乌旗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旗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盟行署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的新台阶。

  (一)完善组织机构。我旗坚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抓,完善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职责、工作措施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程序、措施及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了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确保全旗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加强业务培训。我旗高度重视《条例》和最新信息公开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2014年全旗共召开1次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邀请专业人员详细讲解《条例》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参加培训人员达100人次,提高了我旗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旗公布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749条。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务要闻1489条,政府文件56条,专题报道160条,公示公告44条。公众留言和咨询46条,回复46条,回复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旗接到群众、业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并办理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旗各级各部门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旗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2014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二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相关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转不畅,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信息专职人员工业务能力不高,上传信息格式不统一。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着力在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更加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工作机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等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015年1月14日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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