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7 16: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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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我旗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工作思路,扎实有序推进。结合东乌旗实际,进一步明确财政、发改、安监、经信、住建、人社、民政、食药工商质监等重点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责任。旗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展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二)完善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网站普查要求,将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整合到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通过“东乌宣传微信平台”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旗电子政务中心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地生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278条,其中:公开政府文件13条,政策法规165条、财政资金信息211条、人事信息10条、公示公告123条、公开动态类信息2756条。积极回复网民关切,2016年回复办理书记信箱、旗长信箱、公共留言信件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东乌旗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回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东乌旗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夯实。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少数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创新公开形式,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府信息,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严格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实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规范公开工作,提升公开水平;四是加大平台整合力度,加大对部门专有平台整合力度,多方整合部门公开数据,适应新形势下的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东乌旗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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