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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东乌珠穆沁旗 文号 东政办字〔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5-05 16:20:34 有效性 有效

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乌旗2023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16:23 浏览次数: 来源:东乌旗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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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驻旗各单位、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军警部队,各人民团体:

  现将《东乌旗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5月5日

  东乌旗2023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绿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进程,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全绿字〔2017〕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通过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弘扬植绿、爱绿、护绿新风尚,以实际行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二、活动目标

  着眼于全民参与绿化宣传的广泛性和常态化,精心设计载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去,营造全社会共同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旗内适龄人群(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全民义务植树适龄人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按照有关规划、标准和技术要求,无报酬地以直接或者间接方式履行植树义务的行为)计划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万株。

  三、活动载体

  本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积极开展认建认养、绿化宣传、科普教育等宣传活动,充分挖掘全民义务植树的有效载体,多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认真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各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列入日常考核内容,不断加大考核监管力度。同时,结合实际,提早谋划,及早部署,将义务植树同重点区域造林工作相结合起来,积极拓展全民植绿、护绿覆盖面,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特色突出、形式多样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度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1.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旗直、驻旗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驻旗武警部队现役人员为义务植树定向人员,按以资代劳尽责形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全绿字〔201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二类地区标准为每株15元,按照每人5株计算,需捐资75元,所筹资金由旗绿化办统一募集后委托旗林业工作站代为实施。义务植树基地位于乌里雅斯太镇思赫腾公园西侧造林地。2023年春季义务植树时间为5月6日-5月31日,交纳捐资捐物类造林款单位与旗绿化办联系,联系人:张小红,联系电话:18747921600,地点:旗林业工作站(二中西侧、原毛纺厂东)。

  各苏木镇干部职工、各工矿企业职工及城镇适龄居民(非职工)义务植树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在本苏木镇规划的义务植树基地完成或以“码”上参与履“植”尽责为主题,以“互联网十全民义务植树”为抓手,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形式多样的植树活动,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适龄公民尽责率,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再上新台阶。

  2.认建认养咨询服务。通过积极倡导广大居民参与集中植树、树木认建认养及回访活动,进一步增进居民参与绿化建设和管理的责任感、荣誉感,切实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旗林业工作站负责做好树木绿地认建认养流程和有关政策解释。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绿化活动。为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发展,东乌旗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将尽责形式拓展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和其他形式等8大类,并明确了每类尽责形式的内容和折算标准。对此,各地要开展好城乡适龄公民义务植树预约登记、组织管理和统计发证等工作,为群众履行植树义务提供有力保障。

  四、活动宣传

  1.预告活动内容。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板报、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和义务性,宣传植树造林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我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来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提高群众改善生态环境的大局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2.开展监督检查。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要加强栽植技术指导和长效管理,提高苗木成活率,保证栽植一片、成活一片。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适龄人员义务植树尽责率,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信息报送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驻旗各单位,各工矿企业要把义务植树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指定专人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各项工作,并将辖区内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旗绿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