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5: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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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依法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东乌旗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东乌旗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wq.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479-32287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严格按照旗委、政府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标对表,紧紧围绕我委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旗民委“三务公开”平台上主要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涉及民族工作相关内容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便民服务窗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全年公开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运行,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委按上级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信息等,并在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委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协调。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承担本股室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量少;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重要信息解读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拓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标新要求坚持开展多形式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宣传解读,持续拓宽信息推广渠道。注重发挥微信等新媒体功能,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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