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16: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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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东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成员股室,切实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规范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形成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样板指导主动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类信息的审核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旗民委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履行对旗民委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过去一年的工作看,我委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向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信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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