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各委、办、局,各大企事业单位:
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锡林郭勒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锡署办字〔2023〕11号)要求,为做好全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工作,旗政府决定成立东乌珠穆沁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徐颖剑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 琴达门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伍冬梅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外宣办主任
勇 敢 旗发改委主任
靳 宝 旗统计局局长
成 员: 苏力德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白 瑛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周凤海 旗工信局局长
包永胜 旗民委主任
格日勒图 旗民政局局长
王 春 旗财政局局长
李晓强 旗人社局局长
那顺孟克 旗住建局局长
金 桩 旗交通局局长
钢照日格 旗农科局局长
包海明 旗商务局局长
乌尼日其其格 旗文体局局长
贺力琴 旗市监局局长
吴 鑫 旗口岸委主任
马 庆 国家税务总局东乌旗税务局局长
任绍旸 乌里雅斯太镇镇长
乔晓光 道特淖尔镇镇长
嘎拉巴达日呼 嘎达布其镇镇长
朝克格日勒图 额吉淖尔镇镇长
孟 克 满都宝力格镇代镇长
吴海龙 呼热图淖尔苏木苏木长
额尔登朝鲁 萨麦苏木苏木长
希吉日格日乐 阿拉坦合力苏木苏木长
那 钦 嘎海乐苏木苏木长
陈海宝 宝格达山国有林场场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旗统计局局长靳宝兼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经济普查中涉及普查对象的基础数据资料,协助完成普查对象数据资料的整理、比对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旗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