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乌珠穆沁旗“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23〕5号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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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乌珠穆沁旗“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东乌珠穆沁旗“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乌珠穆沁旗“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按照自治区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苏木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不断创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民生需求供给侧服务水平,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五社联动”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承接机构”)运营社工站并在城乡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特制定以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等任务要求,不断创新基层治理和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社工站建设,组织实施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五社联动”试点,推动基层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治理导向,明确目标。以培育社区居民为抓手,推动社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党群服务、社区特殊人群管理、社区综合治理和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探索多元共治,增强党群凝聚力,创建文明和谐社区。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标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搭建基层服务平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力量,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创新更好的服务方式,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题,造福社区居民群众。

  ——坚持多方联动,协调发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融合各种社会资源与社会力量。基层党委政府、嘎查(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驻地企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各类社会力量紧密联合,人人参与、人人行动、人人共享,共同推动社区善治,共同服务居民群众。

  三、总体目标

  “五社联动”试点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等任务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承接机构参与社工站建设并在城乡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创新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服务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一)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臂力

  城乡社区是“五社联动”的主要平台,通过加强城乡社区平台建设、发挥枢纽功能,健全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统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能够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承接机构在协助推动城乡社区平台建设中,承担着参与社工站规范运营管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发展规划等任务。

  一是配合苏木镇、社区对社工站建章立制、规范运营和管理。搭建提升工作者专业能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协调推动、信息收集、人才培育、项目实施、资源链接等作用;协助做好日常运营,建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评估、质量管理等事项。编制符合实际的专业服务规范方案和指导标准。

  二是为城乡社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职责,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引导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开展考前培训辅导,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持证率;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转化率;建立以社会工作岗位职责为依据,包括职业操守、职业素质、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反馈意见等内容的绩效评价机制。承接机构在项目期内须完成20名以上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任务,社会工作理论培训和实操训练时间须人均达到120小时的要求。

  三是协助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定期开展居民需求调查,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为社区居民在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群众文化、环境改善、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二)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五社联动”的主要支撑力量,为社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智力支持和资源链接,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开展小组活动,切实提升个人和家庭的社会功能。承接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根据居民的多元需求,承担着照顾、融入、矫正、心理疏导、情绪支持等任务。

  一是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解决社会救助对象因心理行为偏差引发的个体和社会问题。

  二是为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空巢、失独、病残、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社会参与等服务。

  三是为农牧区留守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服务。

  四是为儿童青少年尤其是孤儿、农牧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救助保护、学业辅导、情绪关怀、成长支持等关爱服务。

  五是为残疾人提供生理、心理、精神与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照料、家庭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六是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其他困境人士提供帮扶和援助,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资源链接和社会支持等服务。

  七是为家庭成员提供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咨询辅导、婚恋指导、矛盾调解、角色认知、家庭教育等服务。

  八是为矫正对象疏导心理情绪,纠正思想行为偏差,促进社会生活融入,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重建社会支持网络。链接就业资源,协助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

  (三)以社会组织为载体,助力推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

  社会组织是“五社联动”的重要载体,具有参与社会建设、提供服务、促进发展、反映居民诉求、提高服务精细化水平的积极作用。承接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承担着协助相关部门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培训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等任务。

  一是协助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动员引导社区居民根据生产生活需求、本地风俗、个人兴趣爱好等成立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帮助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健全参与机制,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二是培养社会组织骨干人才,为社会组织人员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加强能力建设,链接资源提供业务咨询,帮助提升参与能力、拓展参与空间。

  三是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参与社会协商、居民健康、群众文化、环境改善、治安管理、防灾减灾、外来人口适应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居民关系,增强凝聚力、归属感和人文关怀,促进文明、和谐与稳定。

  (四)以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

  志愿服务队伍是“五社联动”的重要依托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有助于发动民力、汇集民智、引导居民积极投身建设,能够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增强互动、激发活力,有效缓解社会群体分化带来的矛盾,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承接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承担着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引领志愿者开展活动、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制度等任务。

  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普法宣传、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鼓励将热心居民、服务对象培养成为志愿者,协助试点完成社会志愿者的动员、招募、组织、培训、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任务。

  二是坚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基本方向,深入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着力培养骨干志愿者,组织策划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引领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和志愿者广泛开展助老助残、助医助学、困难帮扶、科普宣传、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环境保护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融合发展。

  三是结合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认真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充分发挥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作用

  社会慈善资源是“五社联动”的重要助推力量,挖掘、链接公益慈善组织、慈善超旗、驻区单位、爱心企业和人士等慈善资源,对困难群体实施慈善救助帮扶,是充分发挥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承接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承担着链接各方慈善资源、建立困难需求对接机制、协助实施慈善救助计划等任务。

  一是积极链接社会各方慈善资源,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募集功能和慈善超旗的专项服务优势,探索建立慈善救助基金和服务专项基金,形成慈善资源共募共用共享机制。以项目化方式助力社会组织和服务发展,为创新社区治理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收集汇总困难群众的需求信息,建立困难群众与社会慈善资源对接机制,在组织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展示推介,方便困难群体及时获取慈善救助信息。

  三是制定慈善救助实施计划,集中优质资源,协助为有迫切需求的困难群众实施慈善救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

  四、实施要求

  (一)承接试点条件

  一是承接试点按照社工站相关要求建设。

  二是承接机构需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3A(含)以上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至少有2年(含)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并完成2个(含)以上的服务项目。目前,我旗尚未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承接机构上年度年检结果需达到“合格”即可。鼓励引入区外优秀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五社联动”试点。

  三是承接机构参与每个“五社联动”试点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少于3人,均须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专业社会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注重培养使用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派试点本旗户籍人员。为保证试点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参与试点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尽量避免在同年度同时期参与其他的“五社联动”试点。

  (二)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五社联动”试点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承接机构。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可统筹采购。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监督承接机构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

  (三)试点工作时限要求

  民政部门收到上级单位下拨试点补助资金后尽快完成政府采购程序,与承接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督促承接机构及时派驻社会工作人才开展工作。“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对优秀试点可滚动支持。

  五、实施步骤

  “五社联动”试点按照组织购买服务、监督实施试点任务、组织试点督导评估、试点总结等4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购买服务

  在上级单位试点补助资金下拨后,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五社联动”试点承接机构,组织签订双方协议。服务协议应明确试点任务、服务标准、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监督实施试点任务

  试点所在的苏木镇、社区、城乡社区须建立多方配合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指导,帮助承接机构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推动试点顺利实施。

  承接机构应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社会慈善资源多方联动,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三)组织试点督导评估

  配合自治区民政厅围绕试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对象满意度反馈、财务管理等内容,对每个“五社联动”试点执行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评估,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试点总结

  各试点在每年年底前,要向民政部门报送“五社联动”试点年度工作总结;试点工作完成后,报送“五社联动”试点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试点落实落细

  东乌旗民政局负责“五社联动”试点日常工作。以“五社联动”试点为抓手,推进社工站建设,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覆盖”的步骤和“有工作场所、有专人服务、有健全规章制度、有规范工作流程、有统一标识”的要求,加强社工站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提档升级。

  各试点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五社联动”试点和社工站建设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推动“五社联动”试点落实落细。

  各苏木镇、社区承接试点部门要引导承接“五社联动”试点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始终坚持专业化方向,在围绕困难群众帮扶、组织群众参与社区自治上下功夫,在链接社会资源、促进助人自助上下功夫,避免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变为填表报数、提米送油等配合苏木镇、社区干部的勤杂人员,确保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理念方法,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关键领域发挥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试点跟踪监管

  为切实增强试点实施效果,自上而下形成工作合力,“五社联动”试点经费实行分级承担。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资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等各项资金,结合实际,测算服务成本,对每个试点给予补助支持。在财政资金主体保障的前提下,可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慈善组织设立专项基金,为“五社联动”试点募集社会资金。

  旗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五社联动”试点定期调度制度,每月定期跟踪调度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全程跟踪试点进度,定期汇总上报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督促指导承接机构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资金,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福彩公益金支持的试点,要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围绕试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对象满意度反馈、财务管理等内容,对承接机构有序开展执行监控,发现服务时间不足、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注重培育典型,加大奖励支持力度

  民政部门要积极培育推荐“五社联动”试点中的先进典型,同时也要结合当地现有奖励支持政策,对“五社联动”试点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团队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

  (四)加强宣传展示,广泛交流典型经验

  民政部门及时收集汇总工作信息和案例材料,对 “五社联动”试点培育实践出的典型经验和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团队和个人、亮点工作要及时报送至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