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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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经旗政府2021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021年12月28日 

  

  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锡盟委 锡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职责清单。 

  一、旗委副书记、代旗长周玉龙同志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盟委、行署、旗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4.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领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统筹协调、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召开旗安委会季度会议、定期召开旗安委会会议,对旗直有关部门和苏木镇(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工作,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二、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徐颖剑同志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以及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2.协助旗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旗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3.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旗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大数据、非公有制经济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森林草原灭火、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发电等重点风险点的管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3次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 

  5.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7.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三、旗政府副旗长常征同志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统筹负责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督、人民防空、财税金融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指导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矿山治理、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风险点的管控工作,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以及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3次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政府副旗长姚海霞同志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统筹负责文化、体育、旅游、人事人才、就业社保、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指导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突出抓好职业卫生、医疗机构、校园、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风险点的管控工作,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以及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3次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及时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政府副旗长阿拉腾巴干同志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统筹负责商务、口岸、外事、民政、供应销售、民族事务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指导口岸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养老机构、商贸物流领域、成品油流通、大型商超等重点风险点的管控工作,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以及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3次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政府副旗长斯钦同志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统筹负责农牧林水、草原生态、乡村振兴、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军民融合、军地协调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指导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农牧业机械、旅游公司载客车辆等重点风险点的管控工作,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以及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3次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政府副旗长柯晓明同志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统筹负责公安、司法、信访、城市综合执法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指导道路运输、城市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民爆物品、涉爆单位等重点风险点的管控工作,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以及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3次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