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书记
主持旗委全面工作;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政治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任务,承担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主要责任;联系旗人大、32106部队、国家安全机关。
兴安,男,蒙古族,1978年10月出生,自考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委书记。曾任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委办公室副主任;西乌珠穆沁旗委常委、旗委办公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副调研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