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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协作共建诚信 争做靓丽文明东乌

发布日期:2024-04-17 08: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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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乌珠穆沁旗立足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全面领会自治区、盟两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精神,坚决把诚信建设工程作为本年度完成“五大任务”的重要抓手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工作,确保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社会形成诚信之风。

  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政务诚信水平。我旗充分发挥政务诚信风向标作用,按照自治区最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归集基础信息、增信信息、一般失信信息、严重失信信息、风险提示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一体化应用。依据盟级发布的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建立告知承诺信息归集和推送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行业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主要监管部门的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将信用查询嵌入日常监管环节。一季度,我旗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食品生产等9个领域开展了重点行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工作。

  聚焦信用修复,加强营商环境优化。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我旗将继续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守信承诺书制度,全程网上办结、网上提交,网上备案。坚持对各类企业做好信用修复流程解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失信主体及时、主动开展信用修复。一季度,我旗开展信用修复宣传1次,座谈会1次。同时我旗也持续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自治区对未年报企业、个体工商户列入异常名录,通过审批窗口,宣传活动,短信特别提醒等方式,指导年报和信用修复。

  聚焦完善机制,提高商务诚信能力。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各监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内外贸经营主体做出公开承诺,及时公示守信承诺书。落实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守信激励对象和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奖惩措施。坚持用好守信、失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信用修复鼓励失信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积极落实《内蒙古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确保各项激励措施落地落实。一季度,全旗在异常目录、限制高消费、减少检查频次、财政资金支持、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6个领域开展了信用奖惩案例。严格落实了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守信激励对象和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了奖惩措施。一季度,我旗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食品生产等9个领域开展了重点行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工作。

  聚焦金融领域,强化信用应用范围。充分发挥信用数据在普惠金融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召开推进会、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为守信主体在资金申请、项目推荐、行政审批、信贷服务等关键环节,提供优惠便利服务,使更多的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目前,全旗“信易贷”平台企业注册98家,发布融资需求1.72亿元;授信金额7600万元,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效支撑。我旗还同步开展了各类形式的信用宣传工作,一季度,我旗已开展信用宣传20余次,重点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册、部门微信公众号、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商户”等宣传活动。坚决把我旗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东乌旗成为广大经营主体投资兴业的热土,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东乌旗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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