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精准落实各类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调整抚恤、补助、优待等优抚标准,加强审批审核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年度确认、数据核查等要求。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124.63万元;困难帮扶资金0.8万元;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189.61万元;医疗补助金 1.46万元。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档案接收、组织关系转接、基本信息建档等工作,全年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5人。积极协调解决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出消防员问题和9名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无编制退役士兵问题。累计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和复员干部生活补助93.23万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86.53万元,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9.15万元,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59.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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