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权属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二、 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
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滩涂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个盟市共1个旗县(市、区),即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四、 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 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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