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形成背景
“互联网+”时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正加速演进,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正加速形成,在深刻改变网络设施发展方向和轨迹的同时,对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也起到更加突出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其建设与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及地区综合实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需占用城乡房屋、土地、水电等公共资源及大型公共设施,基站选址难、管道等配套资源建设难、光纤光缆入楼难等问题普遍存在,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能够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法律规范指引和资源保障。为有效解决我旗牧区通讯信号覆盖弱的问题,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今年我旗大力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公路干线消除通讯信号盲区基站建设及改善通讯信号基站改造等通讯基础设施工作,涉及全旗10个苏木镇(场)62个嘎查,覆盖面广、铺设线路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旗实际,拟稿了《建立东乌珠穆沁旗通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报告》)。
二、报告起草过程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建立东乌珠穆沁旗通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起草单位,首先通过征集各部门意见及时调整后又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报告送审稿,并按程序报旗政府审批。
三、报告框架主要内容
《方案》共3部分。一是工作目标。在旗政府统筹领导下,各苏木镇(场)、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担子担起来,把造福群众的责任扛起来,形成项目实施合力,强化项目落地保障,确保全面完成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等任务。二是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旗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工信局和通讯企业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局和苏木镇(场)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工信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是工作职责。建立定期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各相关部门协调通讯企业加速推进手续办理等工作;各苏木镇(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支持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工作,确保此项民生项目顺利推进;通讯企业要按照既定计划,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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